广东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编制指引》是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指导我省编制实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重要指引,是我院在国内低碳生态规划领域上持续创新的重要项目。

该指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广东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第二部分《广东省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技术指南》。第一部分编制导则主要从规划定位、适用范围、规划期限、资质要求、编制组织、编制内容和成果要求等方面提出编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指南是针对第一部分中的编制内容章节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的文件,是编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技术核心,围绕构成低碳生态城市的要素提出14项具体技术指引,包括:评估低碳生态发展条件、确定低碳生态建设目标、构建低碳生态指标体系、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城市产业低碳化发展、建立低碳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促进绿色市政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设持续稳定的环境支撑体系、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碳核算和制定行动计划。